采樣車
產品適用于藥物制劑(無菌制除外)原材料的采樣。根據標準要求,本廠產的采樣車達到萬級潔凈度,同時使用的電動原件符合規定。
■ 技術要求
正常工作條件:溫度5-40℃,相對濕度80%,大氣壓力80-106KPa。
外觀:烘漆表面應光亮平整,鍍層無起殼、脫落現象;裝飾簾予應 光滑、垂直、無損傷現象。
腳輪:靈活可靠。
凈化效率:萬級。
噪音:在風速達標范圍內,應水不大于62db(A)。
振動:在風速達標范圍內,采樣車機架X、Y、Z三個方向振動幅度小于或等于3μm。
穩定性:四個腳輪在同一平面,不能有一人跛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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型 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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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Q-7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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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均風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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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3~0.6m/s(可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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噪 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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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62dB(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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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 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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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300L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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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 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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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C,單相220V/50H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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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型尺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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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15×715×1820(長×寬×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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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濾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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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0×600×70×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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